考研招生计划书

作者:本站原创 -
考研招生计划书

标题:考研招生计划书
一、学校背景介绍
我校是全国一所具有悠久历史的知名学府,拥有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,是教育部和省级重点支持的高校。近年来,我校研究生教育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,培养了大批优秀的硕士研究生,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。
二、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
本次共有40个专业面向全国本科生招生,包括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。具体招生计划如下:

1. 经济学
经济学专业在全国范围内共有6个招生计划,分别为:010201 020202 030203 040204 050205
2. 法学
法学专业在全国范围内共有4个招生计划,分别为:060201 020202 030203 040204
3. 教育学
教育学专业在全国范围内共有6个招生计划,分别为:070201 020202 030203 040204 050205
4. 艺术与传媒
艺术与传媒专业在全国范围内共有2个招生计划,分别为:080201 020202
三、报考条件
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,身心健康,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。
2.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,诚实守信,品行端正。
3. 学术成绩原则上应达到本科院校相应专业毕业要求。
4.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,且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录取分数线。
四、考试及录取

1. 研究生入学考试
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两个科目: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。公共科目为《政治》和《英语》,专业科目为《专业课1》和《专业课2》。
2. 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公共科目成绩、专业科目成绩、综合素质和潜力等因素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3. 我校研究生录取分为以下3个阶段:
(1)初试: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《政治》和《英语》。初试成绩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结束后,由我校公布并发放《初试成绩通知书》。
(2)复试: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,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复试工作。复试包括专业课面试、综合素质测试等环节,我校将发布《复试通知》,并安排时间、地点进行。
(3)录取:复试合格者,我校将发放《录取通知书》,并安排时间、地点进行报到。
五、其他事项

1.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、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章程进行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,干涉研究生招生工作。
2.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我校招生办公室。
3. 本次研究生招生工作计划、政策和程序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特此说明。
本文标签: #计划书#考研#招生

相关推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