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山资源督察方案模板

作者:小编原创 -
矿山资源督察方案模板
矿山资源督察方案模板
一、督察目的 为了加强矿山资源管理,规范矿山资源开发利用行为,促进矿山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,根据《矿山资源法》、《矿山资源督察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矿山资源督察方案。
二、督察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国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资源保护、资源利用、资源管理等方面。重点督察对象为矿山企业、矿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、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机构等。
三、督察内容 1. 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; 2. 矿山资源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; 3. 矿山资源利用是否符合规划、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; 4. 矿山资源管理是否规范有效; 5. 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环境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治理。
四、督察方式 1. 实地督察:督察组深入矿山企业、矿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、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机构等地,通过查看资料、实地勘察、访谈等方式,了解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情况; 2. 遥感监测:利用遥感技术,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环境问题进行监测; 3. 举报受理:接收社会举报,了解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; 4. 完善制度建设:通过调研,提出完善矿山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议。 五、督察整改 1. 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,督察组向矿山企业、矿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、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机构等发出整改通知书,提出整改要求,并跟踪整改情况; 2. 对于重大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,督察组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,并依照规定进行查处; 3. 对于涉及环境问题的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活动,督察组应会同环境保护部门进行调查处理。 六、督察报告 督察结束后,督察组应撰写督察报告,详细汇报督察过程、结果和建议,并附上相关资料和数据。督察报告应经督察组长签字,督察组成员审核,督察办公室审核,交由被督察单位或个人签字。 七、督察实施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至督察结束。

相关推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