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托计划股权收购协议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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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协议书
(以下简称“本协议”)由下列双方订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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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乙双方同意,在平等、自愿、诚实、信用、合法的原则基础上,就甲方通过信托计划收购乙方股权事宜达成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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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股权收购
1.1 甲方通过信托计划收购乙方已发行的股份,以实现对乙方股权的完全控制。
1.2 乙方应确保其股权的流通性,并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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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收购价格
2.1 甲方将以每股某一特定价格收购乙方已发行的全部股份,该价格由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确定。
2.2 乙方承诺,在甲方收购其股权后,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结构,保证公司的稳健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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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支付方式
3.1 甲方应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,向乙方支付全部购买价款。
3.2 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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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股权交割
4.1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,将乙方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。
4.2 甲方应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,将收购的股权转让给投资者,完成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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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争议解决
5.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,如双方发生纠纷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5.2 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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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其他条款
6.1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6.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
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,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信托计划股权收购协议书
本协议书
(以下简称“本协议”)由下列双方订立:
甲、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诚实、信用、合法的原则基础上,就甲方通过信托计划收购乙方股权事宜达成协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