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计划书图解
作者:星座大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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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保险计划书图解
1. 基本信息
1.1 姓名:张三
1.2 性别:男
1.3 年龄:35 岁
1.4 职业:工程师
2. 保障范围
2.1 意外身故:保额 100 万元,受益人:张三本人、及其父母、配偶、子女
2.2 意外伤残:保额 200 万元,受益人:同上
2.3 重大疾病:保额 500 万元,受益人:同上
3. 保障期限
3.1 保险期间:1 年
3.2 续保期限:每年一次
4. 保费
4.1 保费:每年 5 万元
5. 特别约定
5.1 投保人信息:
- 投保人:张三
- 投保日期:2022 年 1 月 1 日
- 身份证号:XXXXXXXXXXX
- 手机号:XXXXXXXXXXX
- 电子邮箱:XXXXXXXXXXX
- 住址:XXX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
5.2 特别约定:
- 不投保:无
- 投保人不承担责任:无
-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承担责任:无
- 投保人对第三方承担责任:无
6. 附录
6.1 附录 A:投保人、被保险人、受益人信息;
6.2 附录 B:保险合同;
6.3 附录 C:投保人权益确认书
7. 注意事项
7.1 本保险计划书及其他保险合同均为本保险公司的要约邀请,合同成立与否,不影响本公司的承保和理赔工作。
7.2 本保险合同中的意外伤害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,遭受外部意外伤害,导致身体受到伤害,且经过医院治疗并达到一定程度,构成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。
7.3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,投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。解除合同的,已交保费不予退还。
8. 订立合同
8.1 投保人、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保险计划书及其他保险合同中的规定,并签字确认。
8.2 合同一经签署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9. 生效日期
9.1 本保险计划书的生效日期为投保人支付首保费的次日。
10. 终止
10.1 投保人、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合同。解除合同的,已交保费不予退还。
10.2 本保险计划书在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即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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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特别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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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 本保险计划书及其他保险合同均为本保险公司的要约邀请,合同成立与否,不影响本公司的承保和理赔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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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 本保险合同中的意外伤害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,遭受外部意外伤害,导致身体受到伤害,且经过医院治疗并达到一定程度,构成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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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,投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。解除合同的,已交保费不予退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