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属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书(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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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属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书(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)
2019山东省属事业单位 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 通知
省属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书

一、引言 为了加强我们省的人才队伍建设,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,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制定本省属优秀人才引进计划。本计划旨在发掘、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,为我省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。

二、引进对象 本计划所称的省属优秀人才,是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、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,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、科研机构、教育医疗机构等单位工作的优秀人才。

三、引进条件 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。 2.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、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,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专业技能。 3.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,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。 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
四、引进方式 本次引进采取以下几种方式: 1.全职引进: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公开竞聘、考试或考察等方式,被聘用为省属单位正式工作人员。 2.兼职引进: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与省属单位签订合作协议,从事兼职工作。 3.柔性引进: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与省属单位签订人才柔性引进协议,到省属单位从事科研、教学、医疗等任务。 五、引进程序 1.发布引进公告:通过报纸、网络等渠道,向社会发布引进公告。 2.报名推荐: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在规定时间内,到指定地点报名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 3.资格审查: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,确定参加面试或考察的人员。 4.面试或考察: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或考察,主要测试其专业理论水平、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。 5.体检考察:对通过面试或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,主要考察其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 6.公示聘用: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 7.办理手续:公示期满后,办理相关手续,签订合同或协议,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。 六、政策支持 1.全职引进人员,纳入省属单位正式编制,享受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相应待遇。 2.兼职引进人员,由用人单位为其支付报酬,不纳入省属单位正式编制。 3.柔性引进人员,由用人单位为其支付报酬,不纳入省属单位正式编制。 4.符合条件且作出突出贡献的全职引进人员,可给予“绿色通道”支持,优先提拔使用。 5.符合条件且作出突出贡献的兼职、柔性引进人员,可根据其工作实绩给予一次性奖励。 六、组织实施 本计划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,各相关部门单位予以配合。 七、纪律监督 本计划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,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对违反本计划规定的,一经发现,严肃查处。 省属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书 2022年12月 无标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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