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镇工作督察方案模板
作者:模板大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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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镇工作督察方案
一、督察目的
为了加强乡镇党委、政府的工作督察,确保乡镇工作的有效实施,提高乡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乡镇工作督察方案。
二、督察范围
本督察方案适用于本乡镇范围内所有党组织、政府和群团组织的工作。
三、督察内容
(一)工作纪律和规矩 1. 严格执行党委会、董事会、人民代表大会、人民政府、政治协商会议、群众代表大会等会议的决定,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政府的领导地位。 2. 严格执行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工作部署,坚决完成任务。 3.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,严格履行职责。 4.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,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(二)工作成效 5. 完成年度工作计划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。 6. 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,不断提高农民收入。 7.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。 8. 社会和谐稳定,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。
四、督察方式
(一)听取汇报 1. 通过与乡镇党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协、群众代表大会等召开的会议,听取乡镇党委、政府的工作汇报。 2. 通过下沉调研、查看工作资料、暗访等方式,了解乡镇党委、政府的工作情况。
(二)民主测评 3. 组织群众对乡镇党委、政府工作进行民主测评。 4. 走访群众,了解群众对党委、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(三)明察暗访 5. 组织明察暗访,深入了解乡镇党委、政府的工作情况。 6. 检查乡镇党委、政府工作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。 五、督察结果处理
(一)实行责任追究 对不遵守本方案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给予追究责任: 1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召开会议、研究决定问题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对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人严肃追责。 2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完成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工作部署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对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人严肃追责。 3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履行职责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对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人严肃追责。
(二)通报曝光 对不遵守本方案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: 1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召开会议、研究决定问题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在乡镇范围内通报曝光。 2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完成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工作部署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在乡镇范围内通报曝光。 3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履行职责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在乡镇范围内通报曝光。 六、督察整改
(一)实行整改责任 对不遵守本方案,造成严重后果的,给予追究责任。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,对整改不力、虚假整改的,严肃追责。
(二)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对不遵守本方案,造成严重后果的,实行整改销号制度。整改措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,整改销号后,不再重复检查。 七、督察总结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三、督察内容
(一)工作纪律和规矩 1. 严格执行党委会、董事会、人民代表大会、人民政府、政治协商会议、群众代表大会等会议的决定,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政府的领导地位。 2. 严格执行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工作部署,坚决完成任务。 3.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,严格履行职责。 4.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,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(二)工作成效 5. 完成年度工作计划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。 6. 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,不断提高农民收入。 7.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。 8. 社会和谐稳定,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。
四、督察方式
(一)听取汇报 1. 通过与乡镇党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协、群众代表大会等召开的会议,听取乡镇党委、政府的工作汇报。 2. 通过下沉调研、查看工作资料、暗访等方式,了解乡镇党委、政府的工作情况。
(二)民主测评 3. 组织群众对乡镇党委、政府工作进行民主测评。 4. 走访群众,了解群众对党委、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(三)明察暗访 5. 组织明察暗访,深入了解乡镇党委、政府的工作情况。 6. 检查乡镇党委、政府工作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。 五、督察结果处理
(一)实行责任追究 对不遵守本方案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给予追究责任: 1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召开会议、研究决定问题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对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人严肃追责。 2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完成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工作部署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对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人严肃追责。 3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履行职责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对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人严肃追责。
(二)通报曝光 对不遵守本方案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: 1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召开会议、研究决定问题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在乡镇范围内通报曝光。 2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完成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工作部署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在乡镇范围内通报曝光。 3. 党委、政府未按要求履行职责,致使本地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,给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的,在乡镇范围内通报曝光。 六、督察整改
(一)实行整改责任 对不遵守本方案,造成严重后果的,给予追究责任。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,对整改不力、虚假整改的,严肃追责。
(二)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对不遵守本方案,造成严重后果的,实行整改销号制度。整改措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,整改销号后,不再重复检查。 七、督察总结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